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乡对2015年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地回顾和总结,作出了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5年,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时成立我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楠木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职责分工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并根据“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根据有关要求,我乡及时做好公开信息更新工作、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了各项责任,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目前为止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政策法律法规1条,发展规划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27条。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1、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属各站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府办。
2、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府信息工作,政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该政府公开信息的上传工作。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1、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条例》的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编制了《楠木乡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内容包括《楠木乡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程序等。根据《条例》规定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制定《楠木乡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详细规定了应主动公开的内容。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乡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
在各种会议上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明确并落实了各职能站(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完成时间和工作目标。把《条例》学习纳入普法计划。
(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1、利用政府网站,将政府信息及时上传,便于居民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2、在乡政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长廊。主要公开各单位(站所)相关业务办理的依据、办理程序、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采取划分责任区的形式,把任务下达至圩乡各单位(站所),每半年公开(更新)一次,写真喷绘等制作费用按任务进行分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乡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5年度我乡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乡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我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对《条例》法规学习理解程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与《条例》要求有很大差距。
2、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机构、人员、工作制度建立上都存在不足,不能做到工作常态化。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对《条例》的学习与宣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2、进一步加强对各站所的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把信息公开制度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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