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企业(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包括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师培训等。
服务对象: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其中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对象为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象为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
受理条件: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申请材料:
1.培训计划;
2、培训开班(变更)申请表;
3、开班报告;
4、课程安排表;
5、培训人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培训考勤记录;
8、集中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等。
办理流程:企业提前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培训开班(变更)申请表》→审核同意后开班培训→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咨询服务电话:就业训练中心 0795-358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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