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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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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企业(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包括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师培训等。

服务对象: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其中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对象为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象为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

受理条件: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申请材料:

1.培训计划;

2、培训开班(变更)申请表;

3、开班报告;

4、课程安排表;

5、培训人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培训考勤记录;

8、集中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等。

办理流程:企业提前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培训开班(变更)申请表》→审核同意后开班培训→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咨询服务电话:就业训练中心  0795-358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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