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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袁府字〔2024〕41号 申博_申博sunbet官网-彩客网手机版推荐:申博_申博sunbet官网-彩客网手机版推荐:2024年度第六批次农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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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村镇、湖田镇、楠木乡人民政府:

报来《申博_申博sunbet官网-彩客网手机版推荐:芦村镇2024年第一批次农民建房建设用地的请示》(芦府文〔2024〕33号)、《申博_申博sunbet官网-彩客网手机版推荐:湖田镇2024年第一批次农民建房建设用地的请示》(湖府字〔2024〕14号)、《申博_申博sunbet官网-彩客网手机版推荐:楠木乡2024年第二批次农民建房建设用地的请示》(楠府发〔2024〕57号)已收悉。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芦村镇集体农用地3.045亩(其中耕地2.142亩)、湖田镇集体农用地61.044亩(其中耕地4.812亩)、楠木乡集体农用地23.8695亩(未占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合计87.9585亩(其中耕地6.954亩),按呈报的土地用途只能用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不得改变集体建设用地性质。

二、对于占用耕地用于农村住宅建设用地的务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三、要强化规划引导,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必须选择符合村庄规划要求的土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损毁历史文化遗产,不得破坏生态环境或在地质灾害区(点)建房,不得在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道路两旁建房,不得切坡建房,不得破坏生态红线。

四、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建设秩序,切实加强农民建房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时,不得违规收费,超标准收费和搭车收费。对存在不符合农民建房条件、有信访事件等问题的,不得供地。

五、要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集体建设用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备案,依法依规供应土地。

                                    20249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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