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制度》(宜环督整改办字〔2019〕23号)的要求,现将我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两个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如果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0日,共10天 )内向市环委办反映情况。问效电话:0795-390010。
附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2个)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2个)
问题编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情况 |
六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宜春红狮水泥公司61万吨/年水泥产能重复替代,去产能工作不严不实问题。宜春市整改方案明确于2021年底完成整改,宜春市上报该企业已完成35万吨水泥产能替代并按照合法合规水泥产能组织生产。督察发现,该企业上报替代产能不实且未获工信部门批复,2021年实际生产熟料157万吨,超出该公司合法合规产能,问题整改滞后且实际情况与前期上报整改进展不符。 |
1.宜春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通过购买江西大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万基水泥有限公司共40万吨/年水泥熟料产能(折合67.2万吨水泥产能)进行置换。2022年10月31日,省工信厅对宜春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信厅于2023年10月19日对宜春红狮水泥有限公司61万吨/年水泥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公告,完成61万吨/年水泥产能置换。 2.2021年宜春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停密时间为11月21日至12月31日,压缩水泥产能80.5万吨。2022年宜春红狮有限公司全年水泥产量135.3万吨。2023年1-9月宜春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水泥产量99.05万吨。同时,宜春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每季度定期向工信部门报送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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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
“两高”项目节能审查认识不足。江西泰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碳酸锂制造项目自2019年开建,2021年12月投入生产,截至督察进驻仍未取得节能审查批复。 |
已督促江西泰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节能审查未批先建项目整改工作,并依法依规取得节能审查批复,批复文号赣发改能审专〔2022〕49号。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