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制度》(宜环督整改办字〔2019〕23号)的要求,现将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我区的辽市镇非法挖沙和非法采砂制砂等7个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如果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4日,共7天)内向区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问效电话:0795-3273610。
附件:
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制度》(宜环督整改办字〔2019〕23号)的要求,现将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我区的辽市镇非法挖沙和非法采砂制砂等7个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如果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4日,共7天)内向区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问效电话:0795-327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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