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时间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45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全年 |
系统内普法、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 |
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大众、市场经营主体、相关案件当事人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商标法》《知识产权法》《专利法》《广告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计量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 |
电视、报纸、微信工作群、网站、宣传册(折页)、宣传栏 |
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户外宣传、学习培训、市监大讲堂、知识竞赛等 |
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