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制度》(宜环督整改办字〔2019〕23号)的要求,现将我区省环保督察反馈的袁河断面地表水总磷浓度逐年上升(问题编号19)等2个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如果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0日,共7天)内向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问效电话:0795-3990010。
附件: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附件:
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制度》(宜环督整改办字〔2019〕23号)的要求,现将我区省环保督察反馈的袁河断面地表水总磷浓度逐年上升(问题编号19)等2个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如果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0日,共7天)内向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问效电话:0795-3990010。
附件: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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