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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博_申博sunbet官网-彩客网手机版推荐:印发《申博_申博sunbet官网-彩客网手机版推荐: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30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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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乡振字〔202218


申博_申博sunbet官网-彩客网手机版推荐:印发《申博_申博sunbet官网-彩客网手机版推荐: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30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本局各股室

经局班子会研究,现将《申博_申博sunbet官网-彩客网手机版推荐: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30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申博_申博sunbet官网-彩客网手机版推荐:乡村振兴局

2022628


申博_申博sunbet官网-彩客网手机版推荐: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30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申博_申博sunbet官网-彩客网手机版推荐: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灾害天气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研究提出以下六个方面30条措施。

一、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1.认真组织监测。坚持集中排查和常态化排查相结合,加强与“三保障”、饮水安全、应急管理、产业就业等区直行业主管部门数据比对,加强分析研判,对受突发疫情、灾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并组织帮扶。简化工作程序,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确保应纳尽纳,及时实施应急帮扶措施。

2.分类精准帮扶。对因疫情、灾情等因素影响识别为监测对象的,“一户一策”明确帮扶措施和责任人,帮扶计划需在区级批准新识别监测对象后的10天内完成制定。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务工就业、发展产业;对无劳动能力的,推动做好兜底保障;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开展综合性帮扶,确保帮扶到位、风险消除。

3.促进稳定增收。高度关注疫情、灾情等因素对脱贫户的影响,特别是对去年人均纯收入下降、收入水平较低和因疫情、灾情等收入骤减的脱贫户,加强动态监测,分析收入变化,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增收,确保实现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我区农民收入增速。

4.稳固兜底保障。加强与区教体局沟通,确保脱贫户、监测对象学生资助政策应助尽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辍学。加强与区医保局、区卫健委协调,对脱贫人口住院费用既及时报销、又控制目录外医疗费用过大,对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实现“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加强与区水利局对接,每年组织一次对农村供水的水质、水量、供水保障率、用水方便程度全面排查和遭遇洪涝、干旱自然灾害的集中排查,对出现的饮水水质不达标、全年断水时长累计超过36天、取水往返时间超过20分钟等问题立行立改。加强与区住建局联动,每年初和洪涝灾害后组织一次农村住房安全全面排查,对疑似危房进行鉴定,对危房改造又返危、动态新增、自然灾害受损等住房安全问题,列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并按照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维修加固不低于每户5000元、拆除重建不低于2.2万元补助标准实施改造。加强与区民政局配合,及时把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

5.落实防贫保险。突出防贫保险保障功能,针对突发疫情、灾情等不利因素可能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优化保险政策,完善应急机制,降低保险理赔起付线,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快速理赔,防范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

6.稳步消除风险。对收入稳定持续半年以上且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帮扶措施全部落实并产生持续效果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及时消除风险。对未达消除风险条件的,要加大帮扶力度,强化帮扶效果,做到“应消尽消”。

二、抓稳就业务工增收

7.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对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信息建立常态化监测分析体系,推动与人社等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动态掌握就业状况,摸准务工需求,建立帮扶台账,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确保我区脱贫人口务工比例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8.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9.全力支持返乡创业。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创办帮扶车间,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10.落实就业补贴政策。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跨地区求职就业,到省外务工的给予每人500元交通补贴,所需资金从衔接补助资金中列支;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给予每人300元交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因疫情、灾情等原因导致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按实际情况开发公益性特岗予以安置。

11.搭建就近就业平台。确保公益岗位、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就业规模较上年只增不减。统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且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梳理园区及区域内重点企业等用工需求,搭建供需平台,加强就业援助,引导帮助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到园区企业就业。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灵活就业,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2.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开展“131”就业服务,对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岗位信息和推荐至少1个培训项目。建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台账,“一人一档”“一人一策”重点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3个以上岗位选择,对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对今年新签订借款合同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涉及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免除期限至20221231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

1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针对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推行企业下单、机构接单、劳动者点单、政府买单“四单”式专项职业技能培训模式,联合培训机构向学员推荐就业岗位。支持脱贫户、监测户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助学金政策。

三、抓好产业帮扶发展

14.强化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提高中央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比重,确保今年达到55%以上,突出生产项目、加工流通、配套设施、服务支撑、金融支持等方面,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优先保障到人到户的项目资金需求,促进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

15.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鼓励和引导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利用房前屋后、房顶地下等闲置土地和空间,结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依托当地优势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特色产品,因地制宜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小加工、小商贸等,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

16.强化产业发展带动。支持脱贫村和重点帮扶村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业,支持带动脱贫人口较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发展,促进产业发展壮大,提高区域就业容量,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务工收入。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运营困难的帮扶企业,通过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支持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出现困难的,可按照相关规定通过衔接资金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17.加大消费帮扶力度。深化帮扶产品政府采购和“六进”活动,加大帮扶产品销售工作调度力度,帮助扩大脱贫户农产品和帮扶产品的销售规模,确保2022年度帮扶产品销售规模达到1.7亿元。

18.加强小额信贷支持。依托我区优势特色产业,指导和帮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选好产业项目,对有贷款需求的通过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其参与全产业链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做到应贷尽贷,实现新增贷款较去年只增不减。加强与银行机构和银保监、人行、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接,指导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用好优惠利率、展期续贷等政策,减轻还款压力。

四、抓紧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

19.尽快启动实施项目。充分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作用,尽快启动当年计划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对前期工作充分、具备实施条件、带动脱贫人口效果好,但当年衔接补助资金不能安排实施的项目,抓紧推荐给有关方面,做好跟踪对接,积极争取支持。

20.加快资金支出进度。20228月底前将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全部下达,确保项目早落地、早见效。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完成项目后,及时结算,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每季度资金支出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做好项目库动态管理。

21.规范用好衔接资金。结合实际使用好衔接资金,对于尚未安排的衔接资金,优先安排联农带农机制紧密、能够有效应对疫情灾情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加强项目谋划,落实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每年每村不低于100万元衔接资金投入。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22.优化项目实施方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开工复工,对符合条件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和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规定简化审批等相关程序。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实行招投标。

23.加强扶贫资产监管。规范和加强扶贫和衔接项目资产运营管理,认真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回头看”,盘活存量项目资产,提高项目资产收益水平。规范和监督项目资产收益分配,除按协议落实应分配到户的分红外,优先用于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应对疫情影响。

五、抓实帮扶力量支撑

24.强化驻村帮扶实效。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聚焦疫情、灾情等不利因素影响,统筹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根据返贫致贫风险,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组织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稳岗就业、返乡创业,帮助扩大农产品销售。推动建强基层党组织,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开“进村入户,把脉服务”活动,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25.深化乡村站室建设。进一步发挥好乡镇和村级乡村振兴工作站()及乡村信息员作用,优化人员配置,提升业务能力,强化履职尽责,针对疫情、灾情等不利影响,全力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等重点工作,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

26.汇聚社会力量帮扶。协同深入推进“百企兴百村”行动,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到乡村投资兴业,重点实施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的项目,积极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会同民政部门动员社会组织围绕克服疫情、灾情等影响加大资金募集力度,实施好乡村振兴公益“100+”项目,对受影响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提供捐赠援助和救助帮扶。

27.扎实做好干部培训。分级分类抓好乡村振兴干部培训。对乡村振兴系统新任职干部、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等,实施全部轮训一遍。

六、抓严调度指导推进

28.健全推进机制。加强应对疫情、灾情等不利因素影响专班力量建设,健全落实分析调度、工作通报、重要情况报告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密切关注疫情、灾情等对重点帮扶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脱贫户、监测对象中低收入人口带来的影响,加强调度推进,加大倾斜支持,补齐短板弱项。

29.加强督导调研。加强对各乡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督导和调研,将各地应对疫情、灾情等影响工作情况列入督导调研重点范围,力促各项工作抓紧抓实、落地见效。各乡镇应对疫情、灾情等影响工作情况,将作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0.狠抓工作落实。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应对疫情、灾情等影响工作,进一步坚定抓落实的政治站位、提高抓落实的决策水平、完善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增强抓落实的能力本领、改进抓落实的工作作风。针对应对疫情、灾情等影响工作中的问题,结合考核评估、暗访督导等发现问题,一体推进整改落实,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涉及舆情监测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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